林被起訴翁助廉署指證

林被起訴翁助廉署指證

先科國際前主席黃創光、女董事徐敏偲、律師林炳昌及大律師艾勤賢涉妨礙司法公正案,審訊已屆二十多天,案中指廉署於○四年七月進行驛馬星行動,拘捕涉嫌貪污造市的黃與女職員等人調查,其後發生為營救女職員申請人身保護令,及惹起廉署大搜報館事件。
控方案情指,黃創光於保釋後未能找到一同被捕的女職員,擔心她會向廉署提供不利證供,遂與徐、林及艾一同安排「營救行動」。
林與艾以廉署在違反女職員意願為由,為她申請人身保護令,不過,法院其後證實女職員自願加入保護證人計劃,有關申請被撤銷,但因女職員身份經已被傳媒公開,四名被告因涉妨礙司法公正及披露受保護證人資料被捕。

指林向她談及案件

有控方證人指,在涉嫌貪污案中代表黃創光的林炳昌,曾表示因怕涉及利益衝突,將申請人身保護令事宜轉交艾勤賢處理,林聲稱與人身保護令案無關。
但翁靜晶日前在庭上指出,她於○四年七月十五日與林炳昌午膳,她指席間林提及有關案件,除表示他是該人身保護令案之策劃人外,揚言要「開動所有機器對付廉署」,據她理解,向來與記者相熟的林所指的「機器」應為「傳媒」。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