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先科國際前主席與律師林炳昌等人涉妨礙司法公正案,曾與林共事的翁靜晶昨繼續出庭,接受辯方的尖銳盤問。代表林的大律師在庭上指翁與數名律師有「親密關係」,又揭露林炳昌曾去信律師會,投訴翁在未獲他授權下探訪頭號通緝犯葉繼歡,大律師更質疑翁在得悉被投訴後,透過母親安排襲擊林炳昌,在其面部造成一道五吋長疤痕,翁靜晶否認有關指控。
翁靜晶昨以控方證人身份,接受代表第三被告林炳昌的外籍大律師夏偉志盤問。夏在庭上引述《壹週刊》○三年一篇報道,指翁濫用律師身份到赤柱監獄探訪葉繼歡,然後將所得資料用以撰寫書本。夏指出,由於當時翁靜晶在林炳昌的律師行任職,有關探訪並未獲林授權,林炳昌遂於去年四月去信香港律師會投訴,律師會同月十五日將信件轉交翁並向她查問。
翁稱林曾誤會其母
夏偉志續指,翁靜晶的母親為黑社會高層的事實為公開秘密,翁否認此說法,夏以英語盤問:「在你得悉被投訴後的一日內,你媽媽就透過一名姓莊人士向林炳昌作出恐嚇。」翁以廣東話回答:「冇啲咁嘅事。」
夏偉志追問:「○五年四月十八日,在事件轉告莊約一日後,林炳昌便遭惡意襲擊,他的面部被一把刀𠝹開,而你透過你媽媽,直接或間接地在事件中擔當幕後策劃(behindtheattack)。」
當主控及法官聽到辯方大律師對翁的指控後,立刻提醒她可選擇不回答有關可能會指證她涉刑事的問題,不過,翁仍然選擇回答。
翁冷靜地表示:「首先我唔同意,因為呢件事之後,林炳昌有同我媽媽見過面,同我媽媽道歉。佢話誤會佢(翁母)搵人劃花佢(指林)塊面,因為佢了解我媽媽唔係佢幻想出嚟嗰種人。」
坐在大律師後面的林炳昌聽到答案後發出冷笑。夏再指翁說謊,形容她有「自己處事的方法」;翁否認此說法。
關係因葉繼歡轉壞
翁靜晶在庭上否認對林炳昌不滿而向廉署作出對林不利的證供予以反擊,但她承認曾因為其客人葉繼歡的事宜,導致翁林雙方關係由好轉壞。翁表示林炳昌曾在《壹週刊》的記者查詢下,透露翁正為葉繼歡處理法律事宜,當中涉及遺產問題。翁承認她得悉事件後感到非常憤怒,更與林透過電話對質不果後,於○三年六月某日深夜相約在洲際酒店會面。
翁靜晶披露,她當時由丈夫劉家良陪同,林則邀請好友藝人曾志偉及麗新發展主席林建岳一同赴會。「我試圖叫佢(林)唔好將客人嘅嘢周圍講,唔止葉繼歡,好多其他都有咁情況。」翁說。
夏偉志指,葉繼歡在過往犯案中有逾數百萬元贓款,翁本可以發現「葉繼歡寶藏所在」,卻因林回答記者問題而破壞其計劃,事件導致翁林二人決裂。翁靜晶否認,更指林曾就事件向她道歉。
辯方提林競業墮樓
另外,夏又指翁靜晶在孖士打律師行工作期間,曾與數名律師有親密關係(intimaterelationship),並提到傳媒曾廣泛報道林競業在翁的寓所墮樓身亡的事件。翁承認由於其丈夫劉家良正在拍門,林競業才會由其七樓寓所爬出窗外。大律師續指翁的丈夫因二人的關係或有關報道而感到不快,翁則表示「佢都會相信我嘅。」
夏再指事後孖士打律師行要求翁離開,翁即反駁說,是她與該行合夥人商量後決定不留低。她其後轉往卓黃紀律師事務所約一個月便離開,夏指事件緣起有合夥人的妻子不想翁在該行工作,但翁表示她離開是因為林炳昌邀她加盟。翁靜晶接受辯方的盤問完畢,獨自離開法院。
本案四名被告黃創光、徐敏偲、林炳昌及艾勤賢,共被控以五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及串謀披露受保護證人的資料等罪名,案件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DCCC29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