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師對症下藥須全程監督

中醫師對症下藥須全程監督

【本報訊】昨日發生中年男子進行中藥藥浴猝死事件,令人關注近年日漸普及的中藥藥浴安全問題,中醫界人士指中藥藥浴已有數千年歷史,而現行《中醫藥條例》下,主診中醫師需要為病人提供的服務或治療負責,若中醫師在醫治過程中存有專業疏忽,日後可能面臨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的紀律聆訊。

透過皮膚吸收藥液

中藥藥浴方法是先將中藥藥材煎成藥液,再將藥液加入浴盆中供病者進行全身或局部浸浴的治療方法,其原理是透過皮膚表層吸收及滲透藥液而發揮藥效,達致治病功效。每次採用藥浴前均由中醫師在分析病者體質及病情後對症下藥,在浸浴過程中,醫師須留意病者反應及有否出現不適。
中醫師徐思濠昨日指出,中藥藥浴屬於中醫輔助療法中的「外洗法」,透過浸浴及服藥雙管齊下治病,可用於外感、風濕痛症等疾病。其中所謂風濕痛症是指感受外來寒邪、風邪及濕邪引致的關節骨骼不適痛症,浸浴是配合服藥達致散寒及紓緩痛患效用。一般而言,每日浸浴一次,個別病情嚴重者則按醫師診斷早晚作兩次浸浴。

高血壓忌水溫過熱

香港中醫師公會會長關之義則指,浸浴前患者須留意水溫不可過熱,否則高熱水溫可能引致血壓上升,不利高血壓患者。內地中醫界人士亦指,患高血壓、心臟病、過度疲勞及女士月經來潮時亦不宜浸浴。
中文大學藥劑學院李炯前教授拒絕評論昨日猝死事件,但指一般浸浴下,經皮膚吸收進入人體的藥液有限,他提醒市民進行中藥藥浴前,應了解所浸藥液成份及藥性,當事人若患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長期病患,應告知中醫師讓對方衡量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