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較早前制訂《消除就業方面的年齡歧視僱傭實務指引》,明確表示當僱員因為年齡而在僱傭上受到不公平待遇,即屬年齡歧視。年齡歧視會出現在招聘、晉升、調職、及公司的退休政策安排上。不過,本港目前並無法例禁止年齡歧視。 根據指引中有關退休的部份,勞工處建議,僱主要不時檢討現行規定的退休年齡是否合適,也要特別考慮訂定退休年齡的理由是否充份、有否假設僱員到達某個年齡便不能履行某些職務;並建議僱主考慮快將到達公司規定退休年齡、但仍希望繼續工作的員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