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斥室內禁煙區定義含糊

議員斥室內禁煙區定義含糊

【本報訊】食肆全面禁煙條例預計最快在明年一月實施,政府昨日為「室內」的定義發出行政指引,指凡是有固定天花板或上蓋及有一半以上面積被圍封的地方,則屬於室內範圍,必須禁煙;但如果只用帳篷作上蓋,則不當為是室內,即可以吸煙。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有關定義含糊不清,無助清楚區分吸煙及非吸煙地方。

鄭家富促加煙稅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書長楊何蓓茵昨日在立法會審議禁煙條例草案委員會表示,室內禁止吸煙區的定義,將包括有天花板或上蓋的地方;若商廈地面有上蓋,除門、窗外另有兩面牆圍封,便可當作「大致上圍封」,故屬禁煙區;但如果只用帳篷作上蓋,並不屬室內範圍。
委員會主席鄭家富表示,室內範圍的定義不夠清楚,擔心日後實施禁煙後會引起爭拗。
他指出,有煙草商日前宣布會減價促銷香煙,促請政府在條例草案恢復二讀前,考慮加徵煙稅,否則一切討論會變得白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