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反世貿示威被控非法集會的最後一名韓農尹一權,昨在粉嶺裁判法院獲判無罪釋放,亦是警方檢控行動最後一名獲釋人士。主任裁判官馬漢璋判案時指,警方認人程序拖延,未有韓國「戲子」列隊,對被告不公平。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警方當日拘捕九百人,最後對三人提出檢控,並逐一獲撤控,難免令市民感到警方為了顧全面子堅持起訴,有政治檢控之嫌。 記者:陳浩義、陳美琪
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陳日君樞機昨得悉最後一名韓農獲釋後表示,法庭裁決證明世貿會議當日,下令拘捕九百名示威者的人士犯下大錯。「冇充份證據,係完全唔尊重人權嘅情況下拉人,呢個做法係我哋嘅恥辱,我諗𠵱家香港市民容易啲接受我嗰時嘅判斷」。
三十六歲的尹一權自審訊以來昨日才初展笑顏,他在庭外表示:「我不再是第六被告了」,並向所有支持者致謝意。他雖然曾擔心法庭判決會受政治因素影響,但現在無罪釋放,日後更會熱愛香港。他強調,要對抗的不是香港警察或特區政府,而是世貿組織。
辯方獲堂費數額待定
主任裁判官馬漢璋裁決時稱,本案最具爭議地方,是認人手續。根據證供,警員最初有信心認出被告,但控方第三證人警員認錯第十一被告,當日曾在現場見過對方,但下午他因受傷已被送院,而該名被告提訊期間已獲撤控。
此外,警方在認人手續時出現拖延,辯方律師曾提議當時仍在港的韓國人中,選出戲子進行認人,但遭警方拒絕。其後警方在沒有戲子情況下,以集體列隊認人的方式進行認人,對被告並不公平。況且警員長時間肩負重裝備當值,要堅守防線,承受壓力很大,加上要辨認陌生的外國人,並於十八日後才進行認人,其記憶令人懷疑。而控方沒有拍到被告的錄影片段佐證,實未能達到舉證標準,裁定控罪不成立。
辯方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昨於勝訴後向法庭申請十六日審訊的堂費,最後獲法庭批准,但有關堂費數額,則另定日子進行釐定聆訊。
不能確定入罪才拘人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主席涂謹申表示,不認同外界批評當局作出檢控為浪費公帑,事實上當日確發生暴力事件,控方經過證供考慮才檢控,及後研究過證供才撤銷被告控罪,做法合理。
本地督察級協會主席廖潔明重申,不同意當日陳日君主教指警方的前線拘捕行動是「恥辱」的言論,廖指昨日釋放的最後一名示威者,是因為事後證據不足,故兩者並不相同。不可能要確定每宗案件都能入罪才作出拘捕。
警察公共關係科表示會尊重法庭判決,並會徵詢律政司詳細研究判詞,再決定會否有其他跟進。韓國駐港領使館發言人表示接受法庭裁決。
警方去年十二月世貿會議閉幕前一日,拘捕近千名示威者,並檢控十四人違反《公安條例》,控以非法集結罪名,其後經多次提訊,釋放包括台灣學生、中國和日本籍男子,最後僅餘三名韓籍被告。
案件編號:FLCC18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