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龍小股東向德勤索償

科龍小股東向德勤索償

【本報訊】捲入廣東科龍(921)問題賬目事件的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遭科龍的內地小股東向上海法院提出起訴,要求公開道歉及賠償損失495元人民幣。
《上海證券報》報道,這是新證券法實施後,上市公司股東首次起訴會計師行。作為訴訟代理人的上海光明律師事務所涂勇,於本周三向上海黃浦區人民法院提交訴狀。
訴狀稱,德勤作為科龍的前核數師,對科龍03年年報作出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原告於04年11月及05年3月分別購入科龍100股股份,然而於去年8月中國證監會公布科龍財務報告與事實嚴重不符,因此認為被告違反新證券法和註冊會計師法,應當負上賠償責任。
原告提出3項訴訟請求,包括判令德勤在中國證監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上,向原告賠禮道歉;判令德勤向原告違反註冊會計師法,而給予原告造成的損失495元人民幣;以及判令該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涂勇稱,立案庭法官認為訴訟很新穎,此前從未接觸過,合議庭還要研究,將於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