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勞動仲裁委員會近日審結了首宗因網絡監控而引發的勞資糾紛,深圳某電子公司安裝電腦系統,秘密監察員工使用電腦情況,結果發現一名員工在上班時間作私人事務,甚至企圖將公司定單非法炒賣,公司於是炒員工「魷魚」;員工不滿不知情下被公司監察,以私隱權遭侵犯為由,將案件提到勞動仲裁委審理。結果,仲裁委判企業敗訴。
據本報獲悉,由於企業不服審理結果,已向法院提出上訴,預期下半年有結果。據報道,仲裁委在審理該案件後,確認了企業提交的證據,證明員工姚某在工作時間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和收發電郵,但就認為沒證據證明對公司經營造成嚴重影響,而且公司曾對其罰款300元人民幣,再次以此為由辭退他是理據不足,因此裁定公司應給予相應補償。
網上秘密監察員工可成證據
涉案公司指,去年初透過秘密監察,發現研發部姚某利用電腦設計與公司無關的網頁等,隨後對他進行罰款,但他並未改過,因此在去年底把他開除。公司已有明確規定員工上班期間不能聊私人事情,姚某是明知故犯,私隱被人知只能怪自己;而監控到的內容亦只會向最高層公布。仲裁委的裁決,顯示秘密網上監控取得的資料,是可作為提堂證據。早前網上管理方案供應商Websence的調查顯示,中國員工每周花7.6小時在辦公時間進入聊天室、玩遊戲等,比例較歐美國家高。
一名外資保險公司職員稱,公司進行網絡監控,實際上是怕洩露公司資料和商業秘密,他認為此舉是侵犯員工私隱。
《廣州日報》/本報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