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醫療保健集團質素參差,已近「冇王管」地步。醫學界代表在立法會上揭露了部份集團的連串劣行,如聘請未有執業資格的醫生、強迫無專科經驗的醫生在無監督下診症等,對病人毫無保障,所以醫學界、病人組織及消費者委員會均支持設立監管制度;惟政府指規管對象定義含糊,只會以開放態度再作研究。
投訴人憤而辭職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特別會議,討論醫療保健集團的規管問題。醫委會主席麥列菲菲表示,很難監管有關集團,因該會職能只可規管醫生個人操守,但很多時醫生受聘於有問題的醫療集團,醫生對集團的問題並不知情,更控制不了,要舉報也受制於其僱員身份。
香港醫學會會董林哲玄則列舉不少無良醫療集團的違法例子,例如有醫生投訴集團拖欠其診金;亦有集團在未通知醫生的情況下,多次在其處方中加入危險藥物,結果投訴人憤而辭職等。該會支持當局規管醫療集團,並向其他專業如律師、會計師,甚至旅行社及地產代理借鏡,為醫療集團設立發牌及監管制度。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及消委會署理總幹事劉燕卿都支持醫學界的建議。劉燕卿更建議政府規定任何醫療保健集團負責人要由資深醫生出任,以免團體找來年輕醫生作「代罪羔羊」。
就醫學界多年前已促請政府正視醫療集團的規管,醫學會會長蔡堅怒斥政府至今仍未有跟進,「劏雞嘅都要發牌,但處理人命嘅醫療機構就唔使發牌!」立法會議員何俊仁也炮轟政府推卸責任,「處事消極,畀人感覺係拖嚟拖去。」
要求三個月回覆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書長何淑兒回應指,政府不是放棄規管,但對此持開放態度,現時各界對規管對象的定義看法不同,而醫療集團大小不同,當局要小心研究。立法會最後決定去信衞福局局長周一嶽,要求當局就此研究三個月後回覆議會,會否立法規管及相關詳情。
昨日只有一間醫療保健集團派代表出席會議,卓健醫療服務有限公司發言人稱,贊成提高對行業的規管,但到底透過立法規管或自我規管則應再作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