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自殺的機構說「窮途未必是末路」,但如果屢次自殺都「死唔去」,還要被判入獄,又會不會加倍絕望?新加坡一名男子就因為四個月內三次自殺不遂,被控阻差辦公,前天(周三)被判入獄十五天。
因工作壓力 三度尋死
屢次被死神拒於門外的是四十歲的李振財,據報他在四個月內,先後試過吸汽車廢氣、服安眠藥和開煤氣自殺,都不成功。本月初他在家中開煤氣那一次,鄰居嗅到報警,李某飛腿踢一名入屋調查的警員下體,結果被捕。
據報李某是因工作壓力而患上抑鬱症。他在庭上說已服藥控制病情。但法官指他襲擊警察是嚴重罪行,在考慮了案情後,決定判他入獄十五天,其中五天是懲罰他屢次自尋短見,十天則是懲罰他襲警。
自殺在新加坡是犯罪行為,但有精神病醫生指出,多數自殺個案中,警方及檢察官都會同情企圖自殺的人,其實需要精神輔導,會放棄檢控,所以這次事件在向來嚴刑峻法的新加坡也算罕見。
德新社/《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