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簡單單一條問題,往往就是能否得到保險公司賠償的關鍵。保險索償投訴局一直為投保人向不負責任的保險公司追討應得賠償,單在去年就成功為他們追討三百二十二萬元,其中一名苦主更獲四十萬元賠償。但一名「錯答」一條問題的女士,就白白損失二十萬元保險金。
酒後跌傷獲賠40萬
投訴局轄下的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早前接獲一名買了意外保險的男子投訴,指喝了兩罐啤酒後返家時不慎在樓梯跌倒,令頸椎韌帶受傷,最終導致四肢輕微癱瘓,於是向保險公司索償。該投訴人強調,當時樓梯有點濕滑,上樓時沒有緊握扶手,結果滑倒並從樓梯跌下。
保險公司回應指,投訴人明顯是在酒精影響下跌倒,且沒有證據顯示傷患是由意外事故造成,故拒絕賠償。不過,委員會調查後認為,引致被保人跌倒的最直接原因,是他真的意外跌倒,加上並沒有證據顯示如果投訴人沒有飲酒便不會跌倒,所以裁定投訴人得直,獲保險公司四十萬元意外傷殘賠償。
另一「經典」個案是一名曾隆胸手術的女士,投保前沒披露曾接受手術,當她索取住院及危疾保障賠償時,被保險公司揭發曾經隆胸,故得不到賠償。索償人辯稱,隆胸目的純粹為了美容,由於投保申請書上沒問及此等整容手術的問題,故否認隱瞞重要事實。
不過,委員會研究後發現,申請書上確有一條「曾否接受任何手術?」的問題,索償人回答「否」。委員會指,由於隆胸很明顯是一種手術,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承保的決定,即使這些資料和索償人當時患的病無關,保險公司也有權拒絕賠償。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