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夜總會女公關遭客人強姦及雞姦一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指女公關出於自願,或因第一次與客人發生關係,才決定報警,又指事主沒向媽媽生提及被性侵犯,只說遭被告弄傷,還向被告索取五千元賠償,事主否認辯方所言。
四十一歲被告李劍青報稱司機,否認於○四年十一月五日,在油麻地佐敦道一間卡拉OK夜總會,強姦事主及在她不同意下,跟她非法肛交。
對於辯方的指控,女事主昨說:「我經濟不足,唔代表我要出賣身體,我為錢,我有尊嚴,我淨係想攞番我嘅尊嚴,我唔需要佢賠錢畀我!」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24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