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日大比數通過容許飼養禽鳥作寵物的決議案。根據決議案,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可向於今年二月十三日禁止散養家禽條例生效前,向已飼養禽鳥寵物的人士發出豁免許可證,可繼續飼養有關家禽。此外,行政會議通過選址上水作為中央屠宰場,下月討論具體細節。
雞隻中央屠宰 行會選址上水
雖然決議案最終獲得通過,但民主派及有鄉議局背景的立法會議員均批評政府,上月倉卒實施禁止散養家禽條例,但又不補償給飼養人士,守法的市民更因此而被迫宰殺禽鳥寵物,執行過程惡評如潮,希望政府日後立法前,審慎研究及做好諮詢。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稱,當局制訂防控措施時,已盡量不影響市民,提出決議案也是為了體恤市民和他們與家禽寵物之間的感情。
據悉,行政會議通過以上水作為雞隻中央屠宰的選址,選址鄰近關口,較遠離民居,政府會展開連串諮詢工作,又準備透過公開招標,交由私人機構營辦。但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劉應和擔心在該區建屠宰場,會引來區內的環境衞生及居民健康問題。
此外,禽流感跨部門統籌委員會昨日開會,決定由於本月在米埔自然保護區附近撿獲一隻感染禽流感的游隼,故米埔自然保護區仍要繼續關閉多二十一天,至下月中檢討最新情況後再決定何時重新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