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城規會可批核土地用途

話你知:城規會可批核土地用途

城市規劃委員會是政府根據《城市規劃條例》成立的法定機構,主要工作是規劃不同地區的社區發展、設計、區內建築物類型及用途,任何發展商要改變原有的土地用途,都要向城規會申請,城規會進行公眾諮詢後再決定是否接受申請。
一九九一年,港府再成立城市規劃上訴委員會,主要工作是聆訊所有不服城規會否決改變土地用途,而要提出上訴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