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先科國際前主席黃創光及兩名律師等人涉妨礙司法公正案,昨於區域法院續審。曾為本案給予法律意見的律政司前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黎恩,供稱廉署就兩名《南華早報》記者所錄取的口供,而承諾給予該報所有編採職員豁免起訴的做法並不尋常,他本人在職期間更是聞所未聞。
現已改為私人執業的大律師黎恩,曾在該人身保護令案中代表政府出庭應訊。他昨日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稱,一般而言證人在錄取不具損害性證供後,才會由他或其上司批核是否給予特赦身份。雖然涉及《南華早報》前首席法庭記者周燕玲的免予起訴,是由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親自授權批核,但黎恩表示,通常證人所給予的口供只會令他本人獲得特赦。
案件編號:DCCC26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