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員假文件呃公帑

輔導員假文件呃公帑

【本報訊】教育中心職員介紹學員入讀可得佣金五百元,一名輔導員因替一名不符資格申請貸款的學員,偽造工作證明以免入息審查,他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偽造罪,裁判官將被告還柙至下月七日,待索閱感化、社會服務令及勞教中心報告判刑。

虛報佣金收入

二十二歲被告江偉豪,現任職電話推銷員,被指於○四年八月在香港偽造一張看來由英國保誠保險發出的工作證明,誘使學生資助辦事處的職員接受為真文書。
案情指被告曾在一間保險公司工作,其後受僱於太一教育中心為輔導員,該中心同年開辦「財務策劃專業證書課程」,輔導員如介紹一名學員可得佣金五百元。被告曾介紹兩名保險經紀報讀課程,並為其中一人向學生資助辦事處填報免入息審查貸款表格時,偽造一份工作證明,指保險經紀連佣金月入五千元,其實收入不足二千元,根本不符資格。
案件編號:ESCC499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