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先科國際前主席與兩名律師等人涉妨礙司法公正,引發廉署大搜報館事件。《南華早報》前女記者繼續作供,辯方在盤問時透露,代表該報的律師與廉署協定,若涉案兩名記者願意錄取口供,《南華早報》所有編採職員均不會因曾涉洩露受保護證人身份而被起訴。
大狀艾勤賢的代表大律師昨在盤問《南華早報》前首席法庭記者周燕玲時,指她把與其他記者商討關於人身保護令案件的事宜,誤當由艾告知。大律師又指艾並無主動提起「保護證人計劃」一詞,只是當有記者提起有關話題時,着記者查閱條例。但周否定有關說法。
指卸責艾勤賢
大律師續指,周為保護公司職員,所以協助廉署錄取口供,並因而將責任推卸到艾勤賢身上。周表示她只是按公司指示錄取口供,否認胡亂將事件歸咎於艾。
另外,有公眾人士在網上指本案被告毋須坐在犯人欄內的安排,是律師的特權,有辯方大律師認為這說法有藐視法庭之嫌。主審法官馮驊強調,有關安排只為方便律師向被告取得指示,並指若再有人公開發表類似文章,會將事件交律政司處理。
案件編號:DCCC29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