廁格非禮少女兩青年罪成

廁格非禮少女兩青年罪成

【本報訊】十五歲失學少女,聲稱深夜偕男朋友的好友一夥兒玩樂後,被對方及另一友人帶往沙田曾大屋遊樂場傾談,其間卻遭非禮,及拉入男廁格內施暴,另一友人在場觀看之餘,疑從高處用手機拍照。該案昨在高等法院審結,陪審團裁定兩被告分別強姦和協助及教唆強姦罪不成立,但各一項非禮罪名成立,還柙候判。

官判強姦罪脫

首被告姓黃,次被告廖思源,案發時分別十六歲及十九歲,均無業。黃被裁定強姦及交替性的企圖強姦罪名均不成立,被控協助及教唆強姦罪的廖亦罪脫,但兩人各面對一項非禮罪則成立,兩人早前各已承認一項非禮罪,法官將判刑押後,其間替兩名被告索取教導所、勞教中心、青少年罪犯評估、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
控方指,去年五月三日晚,十五歲失學少女與兩名被告及其他朋友消遣作樂後,餘下女事主及兩名被告,前往曾大屋遊樂場傾談,其間,女事主遭兩名被告上下其手非禮。 案件編號:HCCC2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