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業風險:業委會合法與否今開審

置業風險:業委會合法與否今開審

東莞樟木頭素有「小香港」之稱。居住在當地新達中心的本港業主,因對物業管理公司不滿,○四年聯合起來,成立首個由香港業主自發組織、合法註冊的「東莞市樟木頭新達中心業主委員會」,聘請新的物業管理公司。

案件供人大參考

這是自○三年底內地新的物管條例頒布實施後,內地出現的業主成功炒掉管家的首個案例。其後,該業委會亦因發展商侵權,將其告上法院。此訴訟最初被駁回,後經召開業主大會取得授權再訟後,反而被對方反控告其業委會主體不合法。業委會成員凌偉亨稱,案件將於今日在東莞開庭審理,由此案可供全國人大研擬中的《物權法(草案)》第四審議稿對業委會的法例依據作參考案例。對眾多北上置業的港人來說,遭遇差劣物管公司的服務,常常是抱着逆來順受、敢怒不敢言的心態來對待。新達中心的案例對於眾多北上置業港人來說,無疑是一個依法維權的典型例子。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