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串謀 涉款二百萬<br>康文署外判商剋扣工資囚兩年

三人串謀 涉款二百萬
康文署外判商剋扣工資囚兩年

【本報訊】上市公司聯合集團旗下一間清潔公司兩名高層串謀分判商,在投得康文署清潔工程後串謀剋扣工資近二百萬元,受影響工人每月達一百七十名,當中包括弱能人士。區域法院法官指本案計劃周詳,三名被告藉收取「培訓費」或向康文署呈交虛假文件隱瞞事件,令案情更為嚴重,須判具阻嚇性刑罰,遂各判監兩年。 記者:黃詠鍶

三名被告順序為栢麗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區偉雄(四十五歲)、會計經理梁智強(三十八歲)及該公司分判商蘇偉雄(四十六歲),三人被控以兩項串謀詐騙罪名。
暫委法官郭啟安在判刑時指,擁有碩士學歷的次被告為一名有為人士,要將他判監實非法官所願,不過為向公眾發出阻嚇訊息及反映本案嚴重性,判予即時監禁屬唯一的選擇。

受害者包括弱能人士

法官續指,本案由首被告作周詳策劃,並由其餘二人執行,三人蓄意不誠實地剋扣清潔工人的薪金,破壞康文署在外判合約中訂明最低工資的原意,又向康文署遞交大量虛假文件隱瞞事件,令本案案情更為嚴重。
雖然法官接納首兩名在栢麗工作的被告並無直接得益,但強調金錢並非唯一影響罪責的因素,加上涉案工人能追討被剋扣款項之機會微乎其微,遂判各被告入獄。
控方指,栢麗於○二年七月及○三年十一月以九百多萬及一千七百多萬元,投得康文署於中央圖書館及九龍公園的清潔工程,後者其後再分判予第三被告。三人其後剋扣工人工資,將合約訂明的日更月薪五千一百多元及夜更月薪三千二百多元,扣至每月四千多元及二千多元,當中有弱能人士每月工資更被剋扣逾一千六百多元。

巧立名目收「培訓費」

為掩飾事件,被告安排工人簽署虛假文件,向康文署訛稱工人已收取最低工資,又或巧立名目,藉詞收取約九百元「培訓費」,但實際只向工人播放由勞工處製作的職業安全光碟。
梁及蘇的代表大律師在求情時均表示,由於首被告專制及「難服侍」,所以二人只好跟從他的指示犯下本案,加上梁曾受律師法律意見誤導,令他低估本案嚴重性。
案件編號:DCCC5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