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以外的遠景 - 劉紹銘(嶺南大學榮休教授)

一年以外的遠景 - 劉紹銘(嶺南大學榮休教授)

一九八九年,美國賓州大學(theUniversityofPennsylvania)的當代藝術學院,把一位名叫RobertMapplethorpe的藝術攝影師作品收集整理出來,準備在首都華盛頓展出。攝影師以製作「施虐受虐狂」(sadomasochism)圖像知名,可是報紙、雜誌等傳媒,發佈消息時卻沒有把Mapplethorpe的代表作印發出來。事緣這些施虐受虐的影像中,有一幅是一個黑人對着白人的口腔撒尿的。
在NorthCarolina,有一位前衛不甘後人的攝影師,名叫AndresSerrano,作品顛覆得更為徹底:他把十字架上的聖像浸在自己的尿液中。跟Mapplethorpe一樣,Serrano拿的經費,來自藝術學院,而學院拿的,是政府的錢。政府的錢是納稅人的錢。這些聳人聽聞的藝術成品,由衛道之士反映上政府撥款部門。一一審查追究的結果是,今後這些藝術學院再來申請經費,不是在數目上大打折扣就是乾脆打了回票。

我在AlvinKernan《文學的輓歌》(TheDeathofLiterature)一書讀到這條消息,想到我們的藝術發展局。藝展局立場鮮明,申明本局支持藝術自由,但受其資助的作品只反映作者個人意見,怕的是審委諸公一時不察,做出上述那種「養奸為患」的事。以實情來說,只有搞革命的人才「敢教日月換新天」。從事文化事業的尋常百姓,要搞顛覆,大不了是寫些你看不懂的朦朧詩或現代小說。資助這些作品出版,是不會犯眾怒的,因為看不懂這種書寫的讀者只會怪責自己沒慧根。
這也是說,藝展局資助香港的各項藝術活動,應該無風無浪。既無風險,何不放手去做?就拿文藝期刊來說,資助一年,能有什麼作為?拿一年合約的編輯,幹的是文化短工。一本雜誌要樹立自己的風格、要培養新人、要策劃一個特輯,不是短短一年可以辦得到的。當年台灣的文藝刊物如《文學季刊》和《現代文學》若不是一年復一年的苦撐下去培養作家,六七十年代的台灣文學,說不定就斷了層。
《文學世紀》走入歷史不久,《城市文藝》粉墨登場。說得好聽點是香火不絕。難聽點是「一雞死一雞鳴」。一本雜誌要發揮影響力,最少要讓編輯看到一年以外的「遠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