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會與消委會 齊促立法規管<br>醫療集團「冇王管」

醫學會與消委會 齊促立法規管
醫療集團「冇王管」

【本報訊】近年醫療集團數目激增,一直要求政府要為此立法規管的香港醫學會,多年來接獲不少投訴醫療集團的個案,其中有剛畢業的醫生,投訴被其任職的醫療集團要求執行他認為不恰當的專業職責;也有醫生發現僱主在沒有知會他的情況下,多次在其處方加入危險藥物,最終在忍無可忍下辭職。

發生多宗離譜個案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上月曾討論規管醫療集團,當時政府強調已有足夠機制監督,毋須另行規管,委員會本月底會再次討論有關問題。醫學會向委員會提交文件,要求政府應以對醫生一樣的原則規管醫療集團,醫學會並列舉了多宗投訴醫療集團的離譜個案,揭示「冇王管」的現象。
據醫學會指出,有受僱於醫療集團的醫生投訴,診所沒有依據他的處方配藥給病人;也有醫生投訴在離職診所數月後,收到一間藥廠發出的兩張發票,要求他付清於受僱期間以其名義訂購的藥物費用;甚至有醫生在提供服務後「冇錢收」,一名醫生稱他於○五年四月至八月期間,看顧一位處於末期高危病況的病人,該醫生的專業收費原本應透過一間醫療集團安排處理,但拖拉八個月,有關醫生在本月份向醫學會求助時仍未收到付款。
消費者委員會去年接獲五十一宗涉及醫療集團的投訴,較○三年激增四倍,該會向立法會提交的意見書建議政府設立發牌制度,規定凡向公眾提供醫療服務的機構都須申領牌照,並要求醫療集團負責人需由註冊醫生出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