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班賓架食飯,竟然有權威人士在座。究其實,銀行業務與警察有密切關係,譬如洗黑錢,運輸(黃金、現鈔)保安,以至街頭騙存款等等,都涉及警察。權威人士話:「幾十年來都有街頭行騙之事,舊橋永遠有人受,師奶中招最多。不過今年呢類案件少咗噃,可能因為警方宣傳得多,銀行職員嘅警覺性好高,對一啲突如其來嘅萬幾兩萬銀或以上嘅提款,每每問得好詳細,啲賊人心虛,往往立即鬆人。」嗱,以後大家去銀行提取大額現鈔,畀teller問完又問,唔好發脾氣呀,銀行想保護你嘅財產啫。
本來以為好敏感,但左丁山忍唔住,點都要問:「警察中咗槍,點解仲能夠拔槍、開槍,打死疑犯呢?」權威人士講:「一半係運氣,一半係平時嚴格訓練收效所致。隧道內有樓梯,事發時,兩名巡警行上樓梯,疑犯行落樓梯,近距離內,疑犯居高臨下,連開兩槍,打中兩位巡警塊面,因由高向低射擊,一粒子彈穿過強仔嘅腮飛出嚟,唔係致命性;恒仔好唔好彩,粒子彈在面內可能撞到骨,產生好大撞擊力,導致面部大量出血,醫護人員搶救不及。恒仔中槍後,拔槍連開五槍,疑犯瞓低。所有警察都受過嚴格訓練,用槍之後,要立即將支槍放回槍袋之內,恒仔訓練有素,依足標準做,佢不幸過身,係警方損失。假如當時係巡警落樓梯,疑犯上樓梯,子彈方向會由面部衝上大腦,兩個巡警就可能當場死亡,而疑犯就可以奪槍成功咯。」
此乃不幸中之大幸,世事好離奇,惡有惡報,若然未報,時辰未到,冥冥中有注定。疑犯千算萬算,竟會掛一漏萬,冇諗到子彈由上向下發射嘅「走勢」,亦都諗唔到其他警察比佢更加勇猛,中槍之後仍然可以拔槍還擊。葉繼歡當年落網,亦因為畀警察非刻意地射中隻腳所致。作奸犯科之人,應以此為鑑,世上無完善犯罪嘅,始終會百密、千密一疏,天網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