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富山公眾殮房領錯遺體燒錯屍事件終於真相大白,調查該事件的獨立委員會昨公布調查結果,指兩名殮房服務員為死者黃燕州的家屬辦領認屍手續時未有依足程序,發現出錯後更將遺體掉包,並銷毀核實死者身份的手帶,所以委員會認為兩人「極度嚴重失職」。衞生署署長林秉恩稱,已對兩人展開紀律審查,最嚴重的懲處是革職,並會將報告交予警方。 記者:白琳
林秉恩說,未有家屬向當局提出具體賠償金額,「我知道金錢都彌補唔到家屬嘅傷痛,不過睇吓可唔可以金錢援助」。他強調,提升殮房服務是對有關家屬的積極回應。該署指出,其中一名有關職員仍在富山公眾殮房照常當值,另一人則被調往葵涌公眾殮房。
委員會召集人尹志強說,該兩名服務員在此事上應負上絕大部份責任,因他們在家屬未辨認遺體前,已着其簽署「領回遺體證明書」,違犯既定程序。
兩人未有核對遺體的手帶及屍體紙的資料,讓家屬辨認時更中途離開,沒有依照指引向家屬進一步核對遺體的身份;兩人於當天晚上發現出錯後,沒有立即向上司滙報之餘,更企圖掩飾錯誤。
協助死者黃放豪家屬的服務員則被指「嚴重失職」,因他發現遺體的手帶及屍體紙不翼而飛,仍依樣要求家屬辨認,有可能再度錯誤發放遺體。
李華明:應設機制監管
尹志強稱,負責統領殮房服務的衞生署法醫科主任顧問醫生侯港龍對事件責無旁貸,但此事反映殮房制度及設施有多處漏洞,與大眾對死亡忌諱而令政府忽視殮房服務有關,如冷藏室的閉路電視在事發時已失靈近一個月也未獲維修。毋須懲處管理層的職員,但要加強監管及改善服務。
林秉恩昨在發布會上說,完全接納委員會的建議,「我哋每個人都有責任,最尾就係署長。羅馬唔係一日建成,係(工作)文化問題。」當身旁的侯港龍被記者問及個人在事件上有否犯錯時,林秉恩搶着說,相信侯有能力執行改善服務的任務。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李華明稱,事件令社會震驚,當局應考慮設機制監管員工,並了解上級人員有否涉及相關錯失。他促請當局應將「極度嚴重失職」的服務員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