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行政權力推教改

濫用行政權力推教改

吳大琪 香港科技大學理學院副院長

教育改革的一個特色是學習過程行政指令化。我們一位同事有一個念小三的女兒。在教改風潮下學校規定學生要有全面學習經驗,除了日常上課外,還要求學生要有一體一藝,就是說要參與一體育活動和一藝術或音樂學習。所以這位同事就經常抱怨女兒功課量太重。不過也沒辦法,教改大勢所趨,哪個家長學生不需要承受這樣的壓力呢?

目標與要求不一致

細想一下,這是頗奇怪的事。課外的體育活動或藝術音樂學習,都是良好的學習經驗,應受家長和學生歡迎。為甚麼會成為壓力?我相信問題是教育專家說的良好學習經驗,如全人發展、愉快學習等,與香港傳統的以公開試為主的評核標準並不一致。相信大家還記得羅太的電視廣告:「學習不是求分數」引起的反效果吧!在面對家長和教改兩者不相容的要求下,大部份學校所能做的,只是勉強把教統局的要求餐單化,成為正規課程以外對學生另類學習經驗的要求。也成為老師和學生的壓力來源。
教改目標和家長要求不一致,是根本困難。香港的公開考試制度有不易被取代的優點,很難在短期內有根本性改變,令教改難以在短期內被家長認同接受。教改的設計者期望的,大概是在一段時間後,教改的優點能逐漸顯現,最後為社會認同。

應由前線人員推動

在面對認同困難下,政府如何推動教改呢?它用的是自上而下的行政手段。由於政府控制學校資源,因此它可以設立自己的標準來分配資源。在害怕資源被削(或被殺校)的情況下,學校只好盡力迎合政府設定的評審準則,設計教學活動,參與教改。
我記得幾年前當政府第一次在大學進行教學質量評估時,科大因為得分甚低而遭受懲罰,當時的大學校長吳家瑋曾經向大學教員們解釋道歉:「科大教學質量評估得分低並不是因為教授教得不好,而是因為學校管理層沒有注意到,政府評估的不是我們的學生學習成績,也不是教授水平,而是大學管理層有否設立機制來保證學習過程的完善。」回想起來,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訊息:政府在評核教育工作策略上,用行政手段來監控和推動所謂「理想的」教育過程。
在正常的情況下,教育工作應由前線工作者自己設計推行,是大家都同意的做法。政府以行政手段來推動教改,是利用了它不應隨便動用的權力。在非常情況下偶而動用一下這權力,無可厚非,但長期以行政權力推動教育政策,會對教育界的運作產生極大及有長遠後遺症的影響。

不贊成新官員上場

擁有了這權力後,有「教育理想」的政府官員,能忍得住手嗎?相信大家還記得李國章局長在上台之初,着力推動中大與科大合拼吧!城大、理大合併又如何?「語文基準試」之後還會有新的老師評核嗎?為甚麼老師那麼不放心,為甚麼「大學教育關注組」的朋友,老是害怕失去學術自由或學校行政處理不當呢?
原因很簡單,因為我們看到了政府不受約束,隨心所欲地在教育界使用自己的行政權力,前幾天我和一位朋友閒談到李、羅兩位教育界主管的去留問題。我說雖然反對他們的聲音很多,但在教改只走到一半的情況下,我寧願他們留下,因為教育界大概已經了解他們的想法,也習慣了他們的處事方式。換一、兩位新人上場,在習慣了使用行政權力的情況下,天曉得還會有甚麼新花招出現。朋友頻頻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