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批截取通訊小組被質疑

審批截取通訊小組被質疑

【本報訊】保安局表示,負責審批截取通訊及監察行為的小組法官具有司法授權,與原訴法庭法官擁有相同權力和豁免權,在履行有關職務時繼續是司法機構的一部份,確保他們獨立性。但有立法會議員批評,該小組有司法性質,但卻需由行政長官委任,影響小組的獨立性。

余若薇:政府回應無新意

保安局向立法會《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委員會提交的文件又指出,作為對法律專業保密權的保障,當局建議在可能涉及此特權的個案的申請,應由法官作出考慮。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批評,該小組法官具司法性質,但他們需由行政長官每三年委任一次,影響小組的獨立性。
另一公民黨立法會議員余若薇表示,法律界非常擔心被執法機關截取與客戶的通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保障恐受破壞,認為有關條例草案有需要加強有關保障,但她不滿地說:「𠵱家政府嘅回應根本就無新意,政府只要數夠票數,就唔肯讓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