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青年潛返曾任職的運輸公司偷客貨車,偕友人遊車河兩小時後,遇上警方路障被捕,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入屋犯法、未獲授權使用車輛、無第三者保險及無牌駕駛等四項罪名,被法庭重判即時入獄二十個月。
被告梁志豪,二十一歲,有六次案底,當中三次為入屋犯法及一次企圖入屋犯法罪,律師求情表示,被告中一輟學,曾任職餐廳,其後轉當運輸工人,五年間做過三間運輸公司,於涉案公司工作約一年半,他於去年十月失業。
案發於○五年十一月五日,被告於晚上十時許,潛返曾任職位於觀塘的領先運輸有限公司,先在辦公室的抽屜盜取車匙,然後偷駕一輛客貨車,接載兩名友人四處遊車河。
當駛至順安道近秀茂坪道時,遇上警方路障,揭發他無牌駕駛及偷車,被告在警誡下表示,因一時貪玩求給予機會。
案件編號:DCCC15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