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促當局負責殮葬費

家屬促當局負責殮葬費

【本報訊】兩個在富山殮房錯領遺體的家屬都收到一封由一名伍姓殮房職員發出的道歉信。該職員在信中自責是罪魁禍首,「好對唔住兩家人」。死者黃放豪的兒子黃良之昨日堅持要將事件交由警方調查,並要求政府全數負責其父的殮葬費;另一名死者黃燕州的前妻江柱璉也認為,職員銷毀證據罪無可恕,希望有關部門認真吸取教訓。

無法憑DNA證實

「調職就無可能啦,因為毀滅證據喺法律上必然會入罪。」黃良之曾要求政府全數負責其父黃放豪的殮葬費,但至今仍未獲回覆。黃良之稱,衞生署已向他證實無法透過脫氧核糖核酸(DNA)測試化驗遺體骨肉是否屬於其父,但他相信黃燕州家人早前領錯遺體的骨灰,是他的父親。
死者黃燕州的前妻江柱璉說,感受到殮房職員發出的道歉信是發自內心,「收到封信個心舒服咗,起碼佢唔會逃避事件,令我個心都舒服啲」。不過,她對該職員銷毀證據仍未能釋懷,「始終唔可以接受佢做錯咗,但係又唔同上司講」。她希望政府吸取教訓,作出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