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魔鬼警察」徐步高殺人時是一頭魔鬼,當值時嫉惡如仇。徐在○○年至○三年,分別駐守大嶼山北及青衣分區警署期間,曾先後被五名市民投訴他行為不當,但五宗投訴經投訴警察課調查後,大部份均不成立,而投訴人亦因為本身案件而被判入獄。
青年投訴濫用暴力
○○年投訴徐步高一名當事人昨日對本報稱,當日他和同伴在東涌一間便利店與職員發生爭執,一隊警員接報到場調查,他們又和警員發生推撞,事後被捕控以襲警,事主指當時徐步高自己撕破警服誣衊遇襲,所以他向投訴警察課投訴,但結果證據不足,投訴不成立。
另外在○二年,一名姓劉青年投訴徐步高和另外三名警員濫用暴力,據劉表示,當時他在一間超級市場被指偷雪條,包括徐步高等四名警員到場拘捕他時,對他使用暴力,他其後往投訴警察課投訴,但其後被勸服撤銷投訴,而他事後則因為偷竊罪被判入獄八星期。
對於徐步高被投訴個案,有警監會成員指出,監察警務人員操守是警隊內部的職責:「我哋唔會針對某個警員,而係留意嗰排邊類投訴多咗,例如嗰排有多宗警員唔記得依程序落簿記錄案件資料。」但他稱,凡有重大公眾關注的警方事故,警監會從投訴警方的角度,都會主動向警方了解事件,希望減少投訴警方的個案。「相信我哋亦會就呢單殺警案同警方攞資料,但要等所有司法程序完晒後先會咁做,以免影響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