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處理 - 李碧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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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名采版與作者補簽「協議書」,保證獨家,維護版權。
近日新聞,國際唱片業協會及七大唱片公司,向非法上下載音樂資料的廿二名網民展開法律行動及成功索償。其中一名網民拒絕回應,遭入稟高院。
這天收到新加坡一個劇團負責人電話及傳真,找得很急。原來他們自行改編《霸王別姬》舞台劇,途中,自訊息網上得知,有團體因未獲授權只得終止任何演出。亦在「北京版權保護中心」及中國的舞蹈家協會得到香港消息,不敢重蹈覆轍。他們清楚:「任何侵權行為一旦訴諸法律,那麼台前幕後的排練心血以及投資,會因某些所謂編導和把關者錯誤決策而白費了。」為免「一子錯,滿盤皆落索」,所以循正途洽談版權。

——進行法律行動煩瑣艱辛,但看來殺一儆百還是值得的。不過本人只是勞動女工,當然由公司統籌處理。
至於專欄文稿,日後發生被侵權盜版之事,便由公司出頭了。我只有一個在Sina的Blog,是出版社授權的,每個留言我會看到——其他那些同步上下載或再打字發放的讀者們,謝謝看得起,但最好別繼續了,尊重版權和免添麻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