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頂證指危駕 法官稱可信<br>九巴司機衝燈撞死人囚兩月

乘客頂證指危駕 法官稱可信
九巴司機衝燈撞死人囚兩月

【本報訊】一名入行七年的九巴司機,因衝紅燈而撞倒正橫過馬路的八旬老翁,傷者頭部重創,送院搶救後不治。涉案司機早前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一名巴士乘客曾供稱目睹被告衝紅燈,裁判官昨於粉嶺裁判法院裁定該名司機罪名成立,判即時入獄兩個月及停牌兩年。 記者:黃詠鍶

意外發生於去年六月二十日,當時被告鍾偉權(三十六歲)正駕駛一輛行走佐敦匯翔道至上水的70號巴士,入職七年的他一直駕駛該路線。被告於當天早上六時零五分開出首班巴士,原定下午三時下班,事發班次為被告於當天駕駛最後的一班車。

停牌兩年

被告否認有關控罪,控方於審訊時曾傳召巴士乘客出庭作供,有乘客目睹被告在意外發生時因衝紅燈而將八十三歲鍾姓老翁撞倒,裁判官認為證人證供可靠,裁定被告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已婚的被告求情時指,他需要供養家庭及父母,裁判官判被告入獄兩個月停牌兩年。
案發現場為大埔汀角路一號大埔政府合署對開,根據控方案情,死者約於一時許在上址行人過路處橫過馬路。當時被告駕駛正開往佐敦方向的巴士由廣福道左轉至有關燈位,交通燈號為紅色,正在橫過馬路的死者於被告的車頭行過,被告雖然曾經煞車閃避,但仍將死者撞倒,現場留有十多米長煞車胎痕,死者當場頭破血流並且昏迷,救護車到場後將他送往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搶救,延至當晚傷重不治。
控方指案發時天氣良好,涉案車齡十六年的巴士於事發前數星期曾通過例行檢查,而被告經酒精測試呈陰性反應。
案件編號:FLCC307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