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新加坡籍居港商人,聲稱因為生意不景受莫大壓力,為滿足一時慾望,在美麗華商場一樓男廁內,用鏡窺看正在鄰廁的男子,遭對方發現被拘捕。商人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名,押至下月四日判刑,以候感化官報告。 四十五歲被告張金隆,過去沒有刑事紀錄。事發於去年九月二十日,二十五歲事主進入肇事男廁最後廁格內如廁,約二十五分鐘後,事主看見有人將鏡子從鄰廁伸進來,於是大叫,並截停被告,報警求助。被告警誡下承認用鏡偷看。 案件編號:KCCC11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