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浸會大學社會工作系前主任莫泰基,涉於在上水警署內襲擊當值警員,案件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表證成立,被告自辯時否認講過「差人點×做嘢!真係無×用!」更指粗言為次文化,「差人」一詞有多種意思,可解作差遣的人、差劣的人、甚至含有歧視印度人等意思,亦可作為言語暴力,但他沒有講粗言,可能言者無心,聽者有意。
現任自由撰稿員的莫泰基,被指於○五年八月二十九日襲擊警員。他昨辯稱當晚在警署時已是七至八時,他平日該段時間已睡覺,他承認脾氣不好,說話大聲,但沒有與警員有身體接觸。
案情指,被告當日往粉嶺法院遞交文件後,指法院諮詢處沒有給予副本便關門,他遭保安員驅趕而報警求助。他在上水警署報案室不滿警方沒有以刑事案件處理其投訴,大吵大鬧。警員王啟榮作供時指,被告粗言穢語辱罵警員,他上前勸止,遭被告舉起左手欲摑臉,但閃避下手背被打中,被告隨即由數名同袍合力制服。
案件編號:FLCC21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