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財更要攞威似張子強

求財更要攞威似張子強

警方從「魔鬼警察」徐步高的物品中搜到其日記,字裏行間透露他被人「睇唔起」及要槍、子彈再犯案等,本港犯罪學家及曾替「大富豪」張子強辯護的律師均認為,徐步高所作所為除了錢財外,還要證明自己的能人所不能的能力。
當年為張子強辯護的內地律師童建華認為,徐步高與張子強某程度上有相似的地方,當年的張子強所犯下的驚天大案,除了為錢外還有是尋求心理滿足,他在犯案過程中是想向世人證明自己的能力,證明自己是個能人所不能的人,每當完成一宗案件,其心理上得到的滿足及快感,已成為下一宗案件的催化劑。

「不留名青史就遺臭萬年」

城市大學犯罪學課程主任黃成榮認為徐步高是一個高智慧、有紀律及有計劃部署的犯罪分子,他清楚自己所需、明白自己的行為,是典型的「不留名青史就遺臭萬年」為求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的人;此種人性格若在正途上發展則必名成利就,否則就是走上殺人放火的不歸路。
黃成榮指出,徐步高走向犯罪的心理過程不複雜,就是渴望成功,出人頭地,可惜時不與他,事與願違,令他在犯罪的深淵中愈陷愈深。黃成榮補充,其實社會中像徐步高這類性格的人很多,例如賊匪用衝鋒槍打劫金舖,不法商人為求暴利而不惜一切等。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