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報警等我搞完先」<br>基金董事涉姦上門按摩婦

「你要報警等我搞完先」
基金董事涉姦上門按摩婦

【本報訊】一名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涉在電召一名按摩女郎到其服務式寓所後,強迫按摩女郎與他進行性交易,按摩女郎不依,遭他推倒地上大肆非禮,繼而施暴。涉案被告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陳曉薇

四十二歲被告羅賢平,被控於○四年十一月三十日,在金鐘道八十八號曦暹軒一單位內,強姦一名三十三歲女子。
女事主昨日聲淚俱下供稱,她於九七年與丈夫在內地結婚,○二年持單程證來港,案發前一個月開始,在尖沙嘴一間腳底反射治療中心上班,任按摩女郎;案發晚近十一時,受上司指示應召到被告下榻的服務式酒店房間,初時包括被告共有三名男子在內,被告叫她替他按摩頭部,十分鐘後,被告命她到洗手間洗手,她出來時,發現被告已赤裸下身坐在梳化。

「會畀五千蚊」

事主續稱,她不以為意,行近被告,被告突然叫她摸其下體,她不從,奮力反抗,卻遭被告強行鬆脫她的胸圍,推倒地上,繼而脫掉她的褲子,用強大的身體將她壓住,咬傷她的乳頭然後施暴,其間被告見到她腹上有疤痕,還問她是否曾生孩子,她哀求道:「我有細路仔,你唔好搞我啦!」被告仍然置諸不理,繼續施暴,還聲言:「我會畀五千蚊你,如果我唔搞你,我會有病㗎!」
事主表示,其間她喊住要報警,被告卻無恥地說:「你報警就報警啦,等我搞完先報警呀!」她見被告經常以錢壓她,便藉詞叫被告先給她二萬元,做法果然奏效,被告突感愕然,將她鬆開,她立即走出客廳,拿起自己的電話致電上司及丈夫求救,丈夫替她報警,警方到達現場時,她在酒店任職的丈夫兄長已先抵達,當時她還坐在地上痛哭。
控方開案時指出,被告當場被警員拘捕,他在警誡下稱,事主案發晚挑逗他,以二萬元作性交易,法醫期後在事主的乳頭、肩膊及大腿等多處,發現紅腫。
案件編號:HCCC29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