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行兩人認騙六百萬

律師行兩人認騙六百萬

【本報訊】一名事務律師與律師行文員涉嫌串同五名人士,向五間內地公司訛稱可安排申請貸款,從而騙取公司存放在律師行的保證金,涉款近六百萬元。六人共被控九項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名,當中兩名人士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周四開審。
六名被告順序為五十四歲事務律師陳乃強(圖)、五十歲律師行文員蔣伯揚、四十六歲李泰生、四十七歲呂仲誼、四十八歲李自榮及三十七歲李國安。呂已棄保潛逃,除李泰生及李自榮外,其餘被告否認控罪。控罪指,被告虛假地向五間內地公司表示可訂立四千至八千萬港元的貸款協議,並安排該五間公司將合共近六百萬元的保證金,交予首被告經營的陳乃強律師行。
案件編號:DCCC59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