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偵緝警長於○一年在九龍城執行反偷車及接贓行動,追查一輛目標可疑輕型客貨車時,開槍擊斃二十四歲年輕司機,死者父親指控偵緝警長疏忽,昨日興訟高等法院,向肇事偵緝警長及警務處處長索償逾一百萬元。
客貨車司機不治
首答辯人偵緝警長蔡學賢,四十五歲,九二年獲晉升至警長,○○年十一月起駐守西九龍重案組,現隸屬深水埗警署;次答辯人為代表警務處長的律政司司長。
死者為二十四歲的林祖健,搭棚工人,有刑事案底。案發於○一年六月二十六日晚,警方執行反偷車及接贓行動,當一輛輕型客貨車駛至九龍城道,停在交通燈前時,蔡學賢走近客貨車,在司機位玻璃窗開了一槍,導致負責駕駛的林祖健中槍,子彈穿過司機位玻璃窗,由頸部直入林的脊椎,林受重傷,留醫十六日後不治。
蔡聲稱,當時曾警告林不要開車,並拔槍指着車身以保護自己,惟林仍開車,結果車身倒後鏡撞中右手,導致意外開槍。
案件編號:HCPI5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