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特攻隊:雍雅軒買家投訴被蒙騙

樓市特攻隊:雍雅軒買家投訴被蒙騙

長江實業(001)將雍雅軒來個空間大轉移,由葵涌搬去九龍後,短短兩三個星期賣出逾500伙。但有消費者對長實及所委託的代理的銷售手法不滿。錯下決定買入雍雅軒單位的徐女士,投訴中原地產代理未有盡責為她提供服務,長實職員又在簽約前未有盡責詳細解說合約內容,令她在不知權利及風險情況下簽約,有被騙之嫌。
據徐女士說,本月12日下午約2時許,她與嫂嫂到達尖沙嘴港景峯商場參觀雍雅軒示範單位時,即被兩名中原地產經紀(分行經理梁XX及營業員陳XX)緊跟,並落足嘴頭勸其買樓。她不勝其擾及因當時環境擠亂,一時喪失主見,讓中原為她碌卡5萬多元,再加中原墊支10多萬元,作買樓定金。經紀當時更要她先揀單位,才告知賣價,最後,她在混亂情況下揀了2座12樓E室,樓價344.6萬元,跟着便被經紀推到簽約台簽約。
徐女士期間多次表明只是代女兒睇樓,要女兒首肯才簽買賣合約,但不堪經紀多番催促,她不自覺地單方面在買賣合約上先簽名。她說,無論中原經紀或長實賣樓職員,都從沒有給她提醒或向她講解買賣過程及合約條款,如合約必須雙方簽字作實才有效,及何種情況下會被沒收定金等;長實職員只簡單講述付款辦法便了事。

經紀以殺定來威嚇

後來,徐女士終與女兒聯絡上,知能力有限,欲放棄買樓,多次要求中原經紀代為陳情。但中原經紀只以發展商會殺定來威嚇她,卻沒有幫忙向長實職員解釋。事件擾攘約一小時後,她致電身處外國的姐姐求助並獲其支持,終於屈服,這時才驚見長實職員施施然在合約上簽名,令她感到被蒙騙。
經過一晚深思熟慮後,翌日她向消費者委員會及地產代理監管局投訴,又親向長實職員求助,以書面陳述理由,希望長實能「放她一馬」,職員收下並說稍後回覆,但至今未有下文。
中原地產發言人指出,向當日當值同事及董事了解後,發現其實徐女士在簽約、女兒到來補發支票至長實再簽字作實買賣的約一個小時內,有充裕時間考慮,才落實交易。然事已至此,有關同事正盡力跟發展商商討,試圖說服發展商可否取消交易又不殺定,但一切取決於發展商。

長實強調合約精神

長江實業回覆本報查詢,指向負責職員及中原地產了解事件及覆查整個買賣程序後,認為有關職員是按正常買賣程序,為徐女士辦理臨時買賣合約,及詳細講解合約內容,徐女士清楚明白後才簽約,故公司不能接納她退回所繳定金的要求。基於合約精神,她有法律責任去履行合約條款。然她至今仍未按指定日期到律師樓辦理有關買賣手續,公司考慮其情況而酌情處理,准她延期往律師樓完成買賣手續。
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表示,由於投訴個案內容都要保密,故不能就單獨個案作評論。地產代理監管局發言人稱,臨時買賣合約是一份具法律效力及約束力文件,消費者應先明白合約條款才可簽約,如有需要,更要徵詢法律意見。

徐女士在地產代理不斷游說及現場氣氛混亂的情況下,匆忙間簽了臨時買賣合約。

地方不大的售樓處十分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