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嘴發生警員槍擊案,兩名軍裝警員在巡邏時,在行人隧道內遭一名休班警員開槍襲擊,軍裝警員一死一重傷;至於襲擊巡邏警員的休班警,亦在槍戰中,中槍不治,事件更把五年前,警員梁成恩遇襲被殺、佩槍遭匪徒搶去一案,揭出了驚人的破案線索,因為警方在現場撿獲殺警的槍枝,相信就是梁成恩的佩槍,而開槍殺警的休班警員,在警隊中是高材生,表面是一名稱職的執法人員,卻突然兇性大發,殺死同袍?事件實在令公眾感到驚愕。
痛下毒手槍殺同袍,行為使人髮指。對在執勤中的警員不幸遇害,死者家屬受到突如其來的悲痛打擊,委實令人十分難過。雖然,事件帶有個別性,而殺人兇徒平時把兇性隱藏,伺機犯案,亦令人防不勝防,但從這宗殺警案前後出現的問題來看,警方未能及早緝捕殺死警員梁成恩的兇徒,並且讓一個「危險人物」,留在警隊工作多年,他日常出勤,還佩戴槍械,彷彿在警隊中留下血腥隱患,在社區裏放置了一個炸彈,這種情況,警方的內部監察機制,顯然有值得檢討的地方。
事實上,於二○○一年三月十四日,警員梁成恩當值巡邏時,奉命到葵涌石圍角邨,上樓調查一宗噪音投訴,卻不知何故,神秘遇襲,並被人搶去佩槍,最後不幸被兇徒開槍殺死。事後,梁成恩的佩槍一直下落不明。這宗充滿疑團的案件,即使警方懸紅一百萬元緝兇,但匪徒始終沒有落網,逍遙法外。
當梁成恩被殺後約九個月,在同年十二月五日,荃灣麗城花園發生一宗銀行械劫案,匪徒不僅劫去銀行五十萬元,而且還連開五槍,心狠手辣,殺死一名巴基斯坦籍護衞。事後警方證實,殺死巴籍護衞槍枝所發射的子彈,與槍殺梁成恩出自同一支手槍,相信兇手是同一人,可是,警方一直無法將這個「危險人物」緝捕,繩之於法。
對於這兩宗槍殺和槍劫案,從案發至今,警方始終一籌莫展。若非昨晨兩名軍裝警員巡邏遇襲,遭這名休班警槍擊,並在現場留下梁成恩的佩槍,露出破案線索,相信插在警隊中這個「危險人物」,還會繼續隱藏下去。既然警方相信殺死梁成恩,再槍劫銀行是同一人,這個人十分兇殘,屬於高度危險的人物,但偏偏這個「危險人物」就在警隊之內,而且五年來,一直沒有被人發現,警方實有必要檢討目前內部的監察制度,檢討這兩宗案件有沒有偵緝疏忽,並吸取今次這宗警隊悲劇的教訓,避免慘劇再演。
當梁成恩單獨上樓調查噪音投訴,不幸遇害之後,警方事後檢討過警員執勤巡邏的「單咇」漏洞,最後決定實行「雙咇」制度,兩名警員為一組執勤巡邏。不過,無論是「單咇」或「雙咇」巡邏,都不能徹底排除執法工作的危險性和遇襲風險,有外國的研究更指出,實行「雙咇」巡邏,反而令警員以為更安全,結果掉以輕心,增加執勤風險。情況一如當局規定,汽車司機必須配戴安全帶,結果,司機以為配戴了安全帶便會很安全,以致粗心駕駛,令汽車意外與管制前比較,完全沒有改善,甚至意外更多。因此,最關鍵之處,反而是警員能夠在巡邏時,提高警覺性。只有提高前線執法人員的警覺意識,加強警員防止被搶槍和防襲的訓練,強化內部的監察機制,才能減少前線警員的執法風險,做好治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