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地盤散工在租住單位內,不滿一名正在裝修的青年不回答其問題,盛怒下起腳踢他,又不滿對方報警,乘他返回單位執拾工具時,揮刀斬傷他,怎料傷人後始知青年是其兄的繼子,中年漢已獲姪兒原諒,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三項罪名,被判囚半年零兩天。
四十一歲被告王達藝,承認兩項普通襲擊及一項傷人罪。控方指,案中二十五歲事主是被告兄長的繼子,惟當兄長結婚後,沒有向外表示妻子育有一名兒子,故被告案發時不知道事主是其姪兒。
掌摑兄嫂
被告居於土瓜灣一板間房,該單位物業為兄嫂所有,兄長一家不在該單位居住。事發去年九月七日,兄嫂帶其子即事主到單位裝修板間房。其間,被告問事主「在單位做甚麼?」但未獲回覆,便起腳踢他,又掌摑兄嫂。兩人報警,被告因此被捕。
同日晚上,被告兄長偕妻子及事主回單位執拾工具,被告上前攔截,質問他為何報警,更取出十吋長菜刀及九吋長鐵鈎威嚇要斬他,糾纏間斬傷事主右前臂及拇指。被告事後才知道所傷的是兄長繼子。
案件編號:DCCC1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