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副市長指高息返租多涉詐騙<br>嚴打保證回報式售樓

重慶副市長指高息返租多涉詐騙
嚴打保證回報式售樓

「唔該畀份『回報』我啊」……「冇啊!冇啊!」「回報一定有㗎喎!」香港一則以回報作賣點的電視廣告賣到街知巷聞。回報,人人都想要。然而,在內地的地產發展商若以回報、特別是保證回報作招徠,藉以吸引消費者,可能被指涉嫌金融詐騙。

「每年百分之八的租金回報,十年後發展商回購,四十萬元(人民幣.下同)投資一個商舖,等於每年淨賺五萬元。」當李女士看到這樣的宣傳口號時,她並沒停步,之前失敗的投資經歷,讓她對發展商的這類承諾已沒有任何信心。
內地地產發展商喜歡以「高息返租」吸引買家,但許多均無法實現承諾,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常務副市長黃奇帆說,當前樓市「高息返租」的銷售模式,往往涉嫌金融詐騙,無法兌現承諾,政府當視作「金融三亂」(亂集資、亂設金融機構和亂辦金融業務)加以治理。負責內地業務的一名地產界高層對本港記者說,深圳等地的商舖推銷模式,常採用提供一至五年期保證回報,回報率介乎百分六至一成的模式。過去有客人因發展商失信打官司,但內地未有管制這促銷手法。

旅社廣告禁用誤導字眼

廣州作為港人北上置業的熱門城市,去年接獲得最多投訴的,亦正是房地產。廣州市消委會一共接到二千二百多宗投訴,較前年多了近八成。
為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中央和地方的工商等多個部門在近期全方位監管商品廣告的宣傳和有關促銷活動,涉及零售、旅遊和房地產等多個領域,避免消費者被誤導和欺騙而蒙受損失。如上海市今年規定,旅行社廣告中不得出現「準四星」、「超豪華」、「全包價」等容易誤導消費者的模糊字眼,本月初並對一家旅行社作處罰。
此外,上海亦規定零售商不得使用「跳樓大清倉」、「原價八百八十元,現價二百五十元」、「要錢不要貨」等促銷口號,否則被視為觸犯不正當競爭條例,一經查實,最高罰款十萬元。
本報記者/《東方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