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拖入廁施暴拍照<br>兩青年一涉強姦一涉非禮教唆

少女被拖入廁施暴拍照
兩青年一涉強姦一涉非禮教唆

【本報訊】十五歲失學少女,深夜偕男朋友的好友一夥兒吃喝玩樂後,被對方及另一好友帶往沙田曾大屋遊樂場傾談,其間突遭非禮,更拉她入男廁的廁格內施暴,而另一好友在場觀看之餘,還攀過隔鄰的廁格,從高處用手機拍照。兩名青年被控強姦和協助及教唆強姦等罪名,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梁瑞珮

首被告姓黃,次被告廖思源,案發時分別十六及十九歲,均無業,黃被控一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廖被控一項協助及教唆強姦及一項非禮罪。
讀至中二輟學的女事主昨供稱,黃是她男朋友認識多年的好友,亦是她其中一名好友的男朋友。
去年五月三日晚,她與黃、黃的女朋友、廖及其他朋友,一夥兒在熟食檔傾偈,飲啤酒及玩骰盅,其後陸續離開。

早已計劃佔她便宜

至凌晨四時許,餘下她與黃及廖。她欲乘的士離開,卻遭黃廖二人捉住,廖提議到他在曾大屋的舊屋,抵達後發現舊屋大門深鎖及漆黑一片,有點恐怖,於是離開。
主控官在開案詞指,黃及廖着女事主前往舊屋時,早已計劃要佔她便宜,三人離開舊屋後,經過曾大屋遊樂場,爬過欄杆進入,坐在滑梯上傾談,突然間,黃非禮女事主,女事主起身離開,黃及廖尾隨,並將女事主拉入男廁內空間較大供傷殘人士專用的廁格。

女事主曾竭力反抗

廖先非禮女事主,然後留下她與黃,黃復強行脫掉女事主短裙及褪下她的內褲,與她性交,女事主曾竭力反抗,其間,廖取走女事主手提電話,又攀爬隔鄰的廁格,用自己的手提電話拍攝黃侵犯女事主的情況。最後女事主擺脫及取回電話,自行乘的士離開。
主控官續指,女事主於五日後首度將事件向男友披露,至同月十五日,再告知當晚有份出席的一名好友,由好友陪伴報警。
警方先後拘捕黃及廖,黃在警誡下聲稱只揑過女事主胸部,廖指是黃強姦女事主,他只在場觀看,並承認貪玩揑女事主胸部。
案件編號:HCCC2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