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每種新藥推出本港巿面前,均需要經過多次臨床測試,本港兩所大學的醫學院也有進行新藥試驗,香港大學醫學院臨床試驗中心名譽副教授崔俊明指出,進行測試前必須得到病人同意,並向病人解釋風險。他指由於中國巿場大,香港的臨床試驗獲內地承認,愈來愈多藥廠在港開設試驗中心。
現時本港接受新藥測試者多是醫院病人或來自公開招募。接受測試者完成測試後可獲一段時間的免費治療或車馬費,進行試驗前,藥廠需要先得到藥劑及毒藥管理局批准,如試藥者出現不良反應,需即時向衞生署報告。
無嚴重副作用個案
崔俊明指出,香港過往未有出現過嚴重的試藥副作用,「今次事件係啲人對藥物有過敏反應,過敏反應冇辦法預測,有啲人對撲熱息痛都有敏感,但今次都應該考慮停止臨床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