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公安部官員昨表示,港澳台同胞均可申請大陸的居民身份證,但有兩個條件:第一是必須遷入內地定居;第二是要辦理內地的常住戶口。不過,廣東省公安廳戶政科人員表示,港人目前申請內地居民身份證並不多。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鮑遂獻昨在北京召開的記者會上表示,改革開放以來,不少港澳台同胞到大陸經商、就學、工作,部份長期居住內地,為了工作方便,港澳台同胞提出能否申請內地的身份證,也有香港人大代表提出同樣提案。
鮑遂獻強調,中國已有法律規定,港、澳、台同胞都可申領內地居民身份證,但必須遷入內地定居,說明已成為內地居民,另外必須辦理內地的常住戶口。
子女教育免雜費
根據有關規定,港人申請在內地定居,只要獲得縣、市公安的批准證明,持房產證明或營業執照等個人證件就可申請戶口簿。而向公安派出所申請內地居民身份證時,則要有書面申請報告、戶口簿及遷居證明等資料。
不過,廣東省公安廳戶政科一名值班人員表示,自從全國開放港人可在內地做個體戶後,目前提出申請內地居民身份證的個案並不多。
據悉,港人領取內地居民身份證,理論上即可享有與內地居民一樣的權利與義務,包括在內地有選舉權,可參加鄉鎮級的幹部選舉,可投考內地的公務員,可參加內地社會勞工保險福利,甚至參軍等。另外,子女教育可豁免一切針對外來人口的各項雜費;可購買內銷的樓房;可從事部份未開放的行業,例如較敏感的電訊、出版及新聞等。不過,一些對外商的優惠政策,內地居民則不能享受,例如稅項優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