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州消息:以香港人為首被稱為「全國最大加工貿易走私案」的尹照華集團走私案,十名涉案中港線貨車司機包括九名香港人,前日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分別被判刑兩年至四年。案中首腦尹照華已於較早前被判刑十五年。
十名被告為往來粵港兩地的貨車司機,除二十九歲安徽人彭衛外,其餘九人包括劉志雄、李振成、鍾耀昌、鍾送強、姚國京、黃波、白啟亮、張偉強及文榮輝都是香港人。
控罪指十名被告等從○○年三月至○四年四月期間,明知尹照華的香港照華運輸公司,利用東莞市寮步京華毛織廠等四間來料加工廠的來料合同,以偽報貿易性質的方式為他人走私進口貨物,仍駕駛貨車由香港將走私貨物直接運到照華公司設在東莞市寮步鎮的貨場,共逃稅一億多元人民幣。
以尹照華為首的走私集團,從○○年一月至○四年四月期間,瘋狂走私總值高達十八億元人民幣的布料和皮革,逃稅三億五千萬元。全案共拘捕四十二人,包括尹照華夫婦及一名女港商,並揭發有五十九名鳳崗關員涉案。
集團主腦尹照華囚15年
案情透露早前偷渡來港的四十三歲被告尹照華,於九六年在港成立照華運輸公司,○○年又在東莞設立四間企業轉租他人經營,然後指使家族成員向海關申領上述廠家的來料加工合同,由香港照華公司負責組織貨源和運輸,以偽報貿易性質的方式,經深圳走私大量的皮革及布料等貨物進入內地,並行賄鳳崗保稅區關員方便過關。走私貨品運至東莞寮步鎮的貨場中轉站,再由尹的胞姊將貨轉售給內地上千客戶。
廣州海關緝私局專案組經過半年追查,前年四月開始採取行動,在內地多處地點拘捕尹照華等人,凍結及扣押走私集團的財物總值一億一千多萬元。其中集團主腦尹照華於今年初因走私罪被廣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其胞姊尹婉琼及父親等十四名被告,被判緩刑至入獄十二年不等。
至於涉案的五十九名海關人員,共收受港元賄款六十四萬多元及人民幣四十八萬多元,其中十一人被移送法辦,四十人被海關革除,八人被行政處分和黨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