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氣味助拉犯

人體氣味助拉犯

「人體氣味」也能成為呈堂證供?江蘇南京巿建立了全國首個「人體氣味庫」,收集了五百份從罪犯身上和罪案現場取得的樣本。該庫建立以來,先後出具了四十九份人體氣味鑑定結論,協助確認二十三名疑犯。
南京巿「人體氣味庫」,設於公安部南京警犬研究所,由該所教研室主任宋珍華創立。鑑證人員到犯案現場收集氣體樣本時,把「氣味提取儀」一端的罩子放在作案工具或疑犯的手足部位上,利用壓強原理把氣味抽到容器中,而容器內則放上紗布、活性炭等吸附性強的物體。由於人體氣味的主要成份是脂肪酸,故此在收集後必須密封放在攝氏零下十八度的冰櫃中,保證其不揮發、不腐壞。

警犬憑氣味庫樣本破案

宋珍華表示,氣體樣本經密封冷凍後,「保鮮期」可達三年,適用於刑事鑑定。他舉例稱,江蘇某地一宗倉庫縱火案,公安在調查時在倉庫的圍牆上發現半個足印蹭痕,於是用儀器提取了足迹的氣味存放備用。一個多月後,警方提取了八名疑犯的氣味,經過警犬以嗅覺鑑別後,發現其中一人的氣味與樣本完全相符,最後該名疑犯對縱火供認不諱。不過,目前氣味庫仍未能得到全面推廣,而且取樣也只限於罪犯。 《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