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九龍總警區總督察馬龍生(五十四歲),涉嫌非法借貸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復煽惑他人提供虛假消息,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控一項煽動別人蓄意錯誤引導廉政公署職員罪名,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四月十一日進行預審,裁判官批准被告以一萬元現金保釋,但不准離境及騷擾證人。
涉誤導廉署職員
控方庭上透露,一名李姓男子借款十萬元給被告,廉署調查有人未經許可接受貸款的貪污案件時,被告否認向人借錢,反指李向他借貸。其後,被告着李向廉署更改口供。
被告馬龍生,控罪指他於本年一月六日在香港非法煽動男子李慶裕,提供虛假消息,蓄意錯誤引導廉政公署職員。控方將傳召九名證人,分別為警務人員、廉署人員及市民各三人,並有一盒錄影帶呈堂。
案件編號:KCCC163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