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警監會不應守株待兔 - 盧峯

蘋論:警監會不應守株待兔 - 盧峯

在被傳媒多番追問誰人該為警監會資料外洩事件負責後,警監會主席黃福鑫先生居然說這是個不成熟的問題,並說當前最重要的問題是警監會的存亡問題。我們對黃先生這樣的回應、這樣的態度感到十分奇怪,因為投訴人個人資料外洩是極其嚴重的錯誤、是非常重大的失誤,公眾要求追究責任、要求犯錯者為失誤負責是自然不過的事,傳媒提出有關的疑問也是正常不過的事,黃先生怎麼能視這樣的問題不成熟呢?
應該看到,公眾及傳媒要追究事件的責任並非僅是要求有人「人頭落地」,也不是隨便要求拿甚麼人、甚麼官員「祭旗」,公眾及傳媒要求追究洩漏資料事件的責任是希望警監會能仔細及認真研究在哪一個環節出錯、在哪一個工作程序出錯、在哪一方面的工作安排出錯;例如是不是職員的人為疏忽、例如是不是對外判的電腦承辦商沒有足夠監督、例如是不是對資料保密的政策不夠嚴謹、例如是不是管理及儲存資料的制度跟不上科技的發展……等。我們認為,只有當警監會調查到出錯、出問題的根源,並按調查結果追究責任才能避免警監會在日後重蹈覆轍、才能徹底堵塞警監會在資料處理及儲存上的漏洞、才能逐步挽回公眾的信心。顯而易見,追究責任不僅不是甚麼不成熟的問題,而是必須要做、必須跟進的工作。
除了嚴格調查事件、嚴格追究責任外,警監會在處理投訴人資料外洩事件方面也應該更主動、更積極,特別是應當盡快主動聯絡逾二萬名資料被洩漏的投訴人,了解他們的憂慮及不安、了解他們的需要而不是坐待市民主動接觸警監會。要知道警監會處理的是有關警務人員不當行為的投訴,而警務人員是擁有廣泛法定權力的執法人員,向警監會投訴的市民擔心投訴後遭報復及滋擾是自然不過的事;現在警監會竟然把部份投訴人的資料外洩,那些曾向警監會投訴的市民肯定會感到非常不安及惶恐、肯定會感到受報復及騷擾的機會大增。面對這些實質及即時的恐懼及憂慮,警監會怎能不主動接觸受影響的投訴人、怎能不主動安撫受影響市民的情緒、怎能不主動了解受影響市民的需要呢?

事實上很多商業機構在發現客戶資料如信用卡資料外洩後都會主動聯絡客戶,解釋事件及了解他們的情況;警監會處理的投訴資料比信用卡資料更敏感、更有「殺傷力」、對市民的安全影響更大,警監會實在沒有理由「守株待兔」般坐待市民提出憂慮、實在沒有理由不主動接觸及聯絡二萬多名受事件影響的市民。
警監會主席黃福鑫先生昨天又說,今次事件令警監會的公信力大受影響,甚至影響到警監會的存亡。是的,今次大量投訴人資料外洩的過失的確打擊了市民對警監會的信心、的確令市民對向警監會投訴有更大的戒心;但是今次的失誤主要是工作流程上的過失、是工作程序出了問題、是個別人出了錯誤,跟投訴警察的制度、跟警監會處理投訴及監察警隊的能力無關,公眾更不會因為今次失誤而認為警監會沒有存在價值;相反,由於警隊擁有的權力太廣泛及太大了,公眾需要的是一個更有力、更獨立的警監會。我們認為,只要警監會能積極紓緩受影響市民的憂慮、能認真吸取事件的教訓及追究責任、能建立一套嚴密可靠的資料管理制度、能保持獨立性,市民的信心及信任是可以重建的,警監會也不會因今次失誤而「被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