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情漢誤殺女友監三年

癡情漢誤殺女友監三年

【本報訊】患抑鬱症男子去年一月與內地女子爭執時,女友賭氣地說喜歡情敵,喜與對方性交,令他怒火中燒,錯手將女友扼死。該名癡情漢早前承認一項誤殺罪名,法官彭鍵基昨日指,被告過往積極人生,並無暴力傾向,重犯機會極低,判入獄三年。

聞女友喜歡情敵失控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報告指被告為人樂觀,生活積極,現時沒有情緒問題,事發時因為極端生氣,受到女友挑釁,才釀成慘劇。
三十三歲被告尤明,承認於去年一月十五日,在炮台山香港麗東酒店,誤殺二十二歲女子彭雯。
案情指,被告○四年起與死者共墮愛河,在廣州同居,其後得悉女友「一腳踏兩船」,感到不快,女友提議平日與已婚男友拍拖,周末則與他一起,被告不從,同年底與她分手,兩人此後仍藕斷絲連,至去年一月,女友來港,被告在涉案酒店租用房間,兩人於案發前一晚,在房性交後入睡。
翌晨,被告表示不能再忍受「三角關係」,游說女友離開情敵,兩人發生爭執,女友期間賭氣地說,她喜歡情敵,喜與對方性交,不會放棄他,令被告怒火中燒,被告一時失控,用刀刺向女友腹部,幸而刀鋒不利,沒有傷及女友,兩人爭吵更趨激烈,互相扼頸,被告後來失去知覺,醒來發現女友已亡,曾想自殺,最後報警自首。
案件編號:HCCC12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