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僱懷孕僱員僱主可被檢控

解僱懷孕僱員僱主可被檢控

如僱員在發出懷孕通知前被僱主解僱,僱員可在接獲解僱通知後,立即提交懷孕通知予僱主。在這情況下,僱主須撤回解僱該僱員的決定。除非僱員犯嚴重過失或僱員仍處於試用期內,否則僱主解僱懷孕僱員,即屬違法,僱主可被刑事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十萬元。
此外僱主須在終止合約後七天內,支付下列款項予僱員:
1)解僱代通知金;
2)一筆相等於一個月工資的款項;
3)若僱員繼續受聘,僱主須支付僱員十星期產假薪酬;
4)若僱主非以正當理由解僱,僱員可向僱主提出「僱傭保障」補償的申索。
勞工處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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